今天是2024年5月19日 星期日,欢迎访问 成都苍溪商会   QQ号:79849369 / QQ群:552186709

会员风采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会员风采

告别传统商帮 建设现代商会
作者:成都苍溪商会 | 来源:

文/黄正德

孔子曰:“未知生:焉知死?”几千年的中华文明,历经了多少生死轮回,凤凰涅槃?而传说中的“十大商帮”,又将经历怎样的“前世浮云,今生神马”的转变。

我国历史上的商帮大体上崛起于明清时期,这一时期也是我国资本主义的萌芽期,并曾引发了一场“商业革命”。当时商人队伍日渐壮大,竞争日益激烈。商人利用天然的乡里、宗族关系联系起来,互相扶持、和衷共济。历史上以晋商、徽商为代表的十大商帮,就在这一特定经济和社会背景下应运而生。他们的贸易活动领域遍及全国各地,商品远销到世界各地,对当时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近代对外贸易的兴起,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。可以说明清时期初步形成的传统市场体系,正是有赖于作为市场主体的各个地方商帮来连接。

传统意义上的商帮,是依靠地域血缘自然形成的,只能形成地域商帮。而当今,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,全国形成大市场,逐步趋于“全球化”。因此,传统商帮已失去生存的土壤而日渐衰亡。

改革开放后,我们开始回溯自己文化的根,反思传统文化,这种反思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背景下引起地方政府的共鸣,拿来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一种手段,这就是各地新兴商帮纷纷出现的原因之一。但却面临未来向何处去的严峻挑战,也就是绝大多数新型商会不知所措,名存实亡或一年仅搞几次聚餐的酒肉商会。

可喜的是,在改革开放这场亘古未有的经济社会变革大潮中,作为经济转型的推动者和受益者的一批具有当代公民意识的企业家,以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和强大的组织创造能力,开始突破所谓地域商帮的局限,并以民间商会建设为契机和枢纽,实践着和谐社会的伟大使命。尽管从新型商会的成长中,我们还找不出什么是“商会”的标准答案,但从近几年的直接经验中和十八大精神中,我们以确切的知道:首先,商会不是家族或者家庭,不能搞任人为亲或专制独裁的“家长制”。第二,商会不是企业,不能以盈利为目的,更不能谁出钱谁说了算。第三,商会不是政府,会长的权力来自会员的拥护而不是上级命令,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。

作为全体会员共同的组织,只有唤起广大会员关心,发动广大会员参与,代表广大会员利益,表达广大会员要求,维护广大会员权利,接受广大会员监督,才能挣脱几千年封建主义专制独裁的精神枷锁,远离急功近利的低级趣味,才能超越“一个中国人是条龙,三个中国人是一窝虫”的性格宿命和“一个和尚挑吃,两个和尚抬水吃,三个和尚没水吃”的小农意识、小市民意识、私欲意念。

其次,民间商会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。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是什么?我们理解是“小政府、大社会”。政府把一部分管不了的、管不好的事,还给社会组织。民间商会是可以发挥这个作用的主体社会组织之一。

第三,我认为民间商会是民主政治的推动者。民主政治建设一定要有抓手,商会的组织形式就是民主的组织形式。可以使广大会员在商会活动中得到更好的民主训练学习。商会即成了会员锻炼民主能力的舞台。

   中央政府目前正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包容姿态面对商会组织,不断释放营造更多更大更广的公共空间。

面临大好时机,我们应如何办好现代商会呢?

第一,我们应该建立一个会务公开的商会。商会者会员之商会,会务者会员之事务,会员不知,谁知?会员不议,谁议?应当将会务公开,作为商会的立会基本原则。充分利用互联网,《会刊》、会议等手段即时沟通,扁平管理,多元互动,第一时间公开会务信息。

第二,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管理规范商会。我们要摆脱农业文明时代人治的陋习,学习法律的精髓,把商会的管理建立在国家法律、商会章程与商会规章制度的规范下;要按照现代管理的基本规律,规范日常管理的职责分工和会务工作的操作规程,明确工作的考核监督,加强工作的计划控制;减少自选动作的风险,避免随心所欲甚至不作为之代价。

第三,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制度民主商会。市场经济的浩浩大潮,已深刻地影响到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,人们的权力意识不断提高,契约理念不断增强,民主要求不断扩大,商会作为会员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,毫无疑问其一切权力来自会员,一切利益属于会员。要从制度上保障广大会员的各项权力。

第四,我们应建立一实实在在为会员服务的商会、想会员所想,做会员所需。如建好苍溪会馆,让会员乃至同乡有个“家”;办好川北土特产展销中心,让会员方便分享家乡的绿色山珍;办好“社会大讲堂”,锻造会员的高度、深度、宽度;搭建好健康平台,方便会员寻医就诊;搭建好信息平台,整合有效资源,让会员携手发展;营造精神家园,给会员一个憩息港湾。

商会的概念:

商会是

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,

以工商业者为服务对象,

以政府监督下的自主行为为准则,

以地区设置与跨国发展为空间,

以非官方机构的民间活动为方式的非营利性的法人组织。


全国工商联“两会”提案

全国工商联在今年全国“两会”的提案中提出:

应加强商会的组织建设,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变,政府有必要将行业调查等职能委托给商会来做,

通过“内行管内行”,

实现对企业更具体、更细致、更有针对性的管理。应加快商会立法步伐,

引进竞争机制,

完善配套政策体系,

加快行业组织建设。




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16-08-13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
上一篇:杨爱平川西的又一杰作——成雅新城

下一篇:建立规范的服务型商会

相关文章